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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美国中情局专家写了一本书叫<没有人能对我撒谎>,书中声称成年人平均每五次人际交往中就有一次说谎,这让我很吃惊。但经过几周来有意识的观察自己的言行,我发现如我这样自认比较诚实的人都差不离。人为什么说谎?是为了保护某些东西或为了得到某些东西,而且经过仔细思考,说谎并不一定有害,有些甚至有益,如可以保护某些的情感,可以省略一些麻烦等。但是,有一类说谎我认为是得不偿失,那就是在对别人描述自己时过多粉饰,这种粉饰长期后果极坏,它会让自己失去自我价值归属感。

人为什么粉饰自己?是因为羞愧这种情感,认为自己的某些方面如果被人看清后,别人会认为我不值得交往。说到底,就是认为自己不够好,如不够有钱,不够漂亮,不够有学识等等等,认为自己只有更有学识或更有钱一点,才配上与人交往,别人才会对我另眼相看。

这是一种很糟糕的情感,强给自己套上一个要别人觉得自己牛的标准,因配不上这标准,就觉得自己不完美,从而潜意识地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,被尊重,从而慢慢失去价值感与归属感。

听过一个心理学家的公开课,里面讲到有价值感与归属感这一类人的特征,就是有勇气表现自我,然后能接受自己的脆弱。她引用勇气这个词的英文courage的词源,是来自于拉丁文,其中的cou就是自我的的意思,所谓有勇气就是一个人能完全表现出自我。一句话,有勇气就是不羞于表现自我,因为他“Believe I‘m enough。”

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,或凭什么相信我已足够好?自从听了这堂课后,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。

人好不好,无非是第一,生下来怎么样,或老天赐给你的天赋如何,第二,你下来后学得怎么样,把老天赐给你的稟赋发挥得如何。

就我自己来说,是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,不相信人一出生就会低人一等。尤其我自己的孩子出生,6斤4两50公分,我是不觉得比隔壁的8斤整55公分差,相反,即使他再轻,如只有5斤、4斤,我也觉得他足够好,值得去被爱,值得有好归属。

那问题就在出生后学得如何了。如何才能学得好?又如何评价是否学得好?

好多天的思考,我终于有了结论,那就是坚持任何时候均只做自己认为或相信是对的事情,无论事件大小与否,也无论情势是否危急。这有点象刘备说的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如果能做到这一点,那就是真的尽力了,真的尽力了,就相当于把上天赐给你的一切发挥到了极至,到了极至,当然可以”Believe I’m enough“了。

坚持做自己相信的对的事,这有两个层面的问题,第一是什么是对的东西,第二是自己真的相信什么。

关于什么是对的东西,这当然取决于我们的知识及信念,知识是先验的概率,但概率这玩意一是有隐含的假设,这假设不成立,概率也就不成立了;二是概率需要足够大的样本才能验证,但我们大部份决策次数均十分有限。所以与其说对错与否是知识,不如说是一种信念,是一种情感的东西。

关于自己真的相信什么相对来说容易一些。最基础的标准就是刘备的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如,我写这篇文章,错别字得检查两遍以上是对的,就应检查两篇以上,早晨 起来炼瑜珈,那个动作需要三个深长的呼吸,就得三个深长的呼吸,不要过快,也不要省掉一个,再如,一项投资决策,需要的检查清单,一定要全部问完,诸如此类,如果真能坚持,应可以算尽力了。

这其实就是追求卓越。以前听人讲,赚钱不一定能带来幸福,但追求卓越一定能,终于理解这话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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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宏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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